電纜交流耐壓試驗檢測項目及標準有哪些?檢測實驗室可根據DL/T 474.4-2006 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.交流耐壓試驗等相關標準制定試驗方案。對電纜檢測的交流耐壓試驗等項目進行檢測分析。并出具嚴謹公正的電纜交流耐壓試驗報告。
檢測項目
交流耐壓試驗等。
適用范圍
阻燃橡套電纜、核級電纜、裸電線及裸導體制品、電力電纜、通訊電纜及光纖、電磁線、柔性防火電纜等。
相關檢測標準
DL/T 474.4-2006 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.交流耐壓試驗
DL/T 1323-2014 現場寬頻率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測量導則
DL/T 1015-2006 現場直流和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測量系統的使用導則
N C 30-811-3-1-1992 電纜的絕緣和護套材料的通用試驗方法.第3部分:PVC化合物專用試驗方法.第1項.高溫下的耐壓試驗,抗開裂試驗
交流耐壓試驗步驟
任何被試品在交流耐壓試驗前,應先進行其他絕緣試驗,合格后再進行耐壓試驗。充油設備若經濾油或運輸,耐壓試驗前還應將試品靜置規定的時間,以排除內部可能殘存的空氣。通常在耐壓試驗前后應測量絕緣電阻。
接上試品,接通電源,開始升壓進行試驗。升壓過程中應密切監視高壓回路,監聽被試品有何異響。升至試驗電壓,開始計時并讀取試驗電壓。達到規定耐壓時間后,降壓然后斷開電源。試驗中如無破壞性放電發生,則認為通過耐壓試驗。
在升壓和耐壓過程中,如發現電壓表示值波動較大,電流表指示急劇增加,調壓器往上升方向調節,電流上升、電壓基本不變甚至有下降趨勢,被試品冒煙、出氣、焦臭、閃絡、燃燒或發出擊穿響聲,應立即停止升壓,降壓、停電后查明原因。這些現象如查明是絕緣部分出現的,則認為被試品交流耐壓試驗不合格。如確定被試品的表面閃絡是由于空氣濕度或表面臟污等所致,應將被試品清潔干燥處理后,再進行試驗。
被試品為有機絕緣材料時,試驗后應立即觸摸表面,如出現普遍或局部發熱,則認為絕緣不良,應立即處理后,再做耐壓試驗。
對35kV穿墻套管及母線支持絕緣子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,有時在瓷套表面發生較強烈的表面局部放電現象,只要不發生線端對地的閃絡或擊穿,可認為耐壓合格。
有時耐壓試驗進行了數十秒鐘,中途因故失去電源,使試驗中斷,在查明原因,恢復電源后,應重新進行全時間的持續耐壓試驗,不可僅進行“補足時間”的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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